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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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叶必丰 |
出版时间:2003-07-07 |
字 数:475 千字 |
书 号:D0722 |
ISBN:7-300-04462-X |
开 本:16 |
包 装:平 |
印 次:1-4 |
译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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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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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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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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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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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立法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节 行政立法的监督 第六章 行政规范 第一节 行政规范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规范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规范的法律意义 第七章 行政征收 第一节 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行政征收的分类和设定 第三节 行政征收的方式和程序 第八章 行政许可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种类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程序 第四节 实施主体与监督检查 第九章 行政监督 第一节 行政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 行政监督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监督的方法 第四节 行政监督的程序 第十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界限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原则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第五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十一章 行政强制 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述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三节 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章 行政给付 第一节 行政给付概述 第二节 行政给付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完善 第十三章 行政奖励 第一节 行政奖励概述 第二节 行政奖励的分类和形式 第三节 行政奖励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章 行政裁决 第一节 行政裁决概述 第二节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作用 第三节 行政裁决的原则与程序 第十五章 行政合同 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 第二节 行政合同的适用领域、种类与作用 第三节 行政合同的缔结、履行和变更、消灭 第十六章 行政指导 第一节 行政指导的概念与产生 第二节 行政指导的分类、形式与作用 第三节 行政指导的完善 第十七章 行政程序法 第一节 行政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第十八章 行政法制监督 第一节 行政法制监督概述 第二节 权力机关的监督 第三节 司法监督 第四节 行政监察 第五节 审计监督 第十九章 行政救济概述 第一节 行政救济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行政救济的途径 第三节 行政申诉 第二十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范围 第三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四节 行政赔偿程序 第五节 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二十一章 行政补偿 第一节 行政补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方式 第三节 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第二十二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和参加人 第三节 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第四节 行政复议程序 第二十三章 行政诉讼概述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二节 行政诉讼管辖 第二十五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第三节 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第二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第二节 举证责任 第三节 证据的提供、收集、审查与保全 第二十七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 第三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节 执行程序 第二十八章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 行政审判的“依据” 第三节 行政审判的“参照规章” 第四节 行政审判处理法律规范冲突的规则 第二十九章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 行政诉讼判决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裁定和决定 第三十章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第二节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三节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第三十一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节 涉外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第三节 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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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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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课改都较频繁。因此,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对本教材的有关内容,我们希望能结合本教材出版后新制定、修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来理解、学习和运用。 学习宪法、民法和刑法,不仅要读教材,而且还要读法典。但就我所了解的情况而言,有的学习行政法并没有很好地去研读法律、法规和规章本身。实际上,学习行政法学也应去研读行政法规范和行政规范,而且更应该去研读。这不仅是因为行政法规范和行政规范变动的频繁性,更因为行政法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众多,行政法学所提供给大家的只是认识行政法的一个基本框架和基本原理,只是经过学者加工和概括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而不是法律规范本身。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教材,基本上是按法典本身来编写的。在学完教材内容后,基本上也了解了法条规定,可以运用所学知识直接解决现实问题。但在学了行政法学后,往往只能作为一种思路和方法来认识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现象。也就是说,行政法学只是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一种工具和一道环节,而不是一种根据。如果要解决具体的行政法问题,则必须与相应的法律规范结合起来。因此,我们就有必要去认真研读法律规范和行政规范。 研读法律规范,不仅要研读教材中已经提到过、介绍过的法律规范,而且还要研读与特定问题相关的法律规范。例如,本教材以及其他同类教材都介绍了行政处罚制度。但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是行政处罚设定和适用中的共同性问题,至于什么样的违法行为应当受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则是由数量众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甚至是由一些行政规范违法设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对一个特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分析,那么就不能不去研读与此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行政规范。教材中之所以没有介绍这些法律规范,并不是我们或同类教材的作者们不想介绍、不愿介绍,而是无法介绍。只有那些部门行政法教材(或专著),如环保行政法学、土地行政法学、海关行政法学等等,才有可能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作具体的介绍。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而且还要研读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对其他内容的学习也是如此。 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还应当大量地研读判例。在我自己的本科教学实践中,教材不仅仅是课堂讲授的内容,而且也是供学生预习和课后复习的。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尽可能多地结合原理介绍判例,介绍判例所体现的行政法原理或行政法原理在判例中的体现、运用。死记硬背的知识,在考完后不久也就淡忘了。当前,这种现象还比较普遍,甚至不容忽视。 然而,记住一个具有典型意义或普遍意义的判例,或者通过这样的判例来掌握相应的行政法原理,效果似乎要好得多。并且,从中还可以逐渐学会分析和解决行政法实务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何况,法学(包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的科学,对大多数同学来说甚至是一门职业技能科学。我们学习它,更多地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建设。正是因为它具有这一特性,不与判例结合起来学习,是很难领悟其中的奥妙的。因为判例才是现实的、丰富的生活,才是理论和法条的精彩所在。在本教材中,因篇幅所限,我们没有结合判例来撰写,这一设想和计划将在案例教学用书中实现。 当然,学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也应结合教材研读有关文献资料,了解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和动态。 本书撰稿人及撰稿分工如下(按撰写章节顺序排列): 叶必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一至六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二节、第十二章第一节二、第十五章第一节二、第十五章第二节一; 胡 东(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第七章; 周佑勇(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第九至十章; 傅士成(南开大学法学系主任、教授):第十一章第一、三节、第十二章第一节一和三、第二节、第十三章; 惠生武(西北政法学院公安系主任、教授):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一节一、第十五章第二节二和三、第十五章第三节; 郭宗杰(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第十六至十八章; 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十九至二十一章; 刘道筠(中南民族大学法学系助教):第二十二章; 石佑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第二十三至二十七章、第三十一章; 徐银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章; 王周户(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第三十章。 本书最后由叶必丰统稿、定稿。在统稿中,主编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文字处理;第二,压缩到限定字数以内;第三,为了协调一致而有必要作的个别观点的改动;第四,调整了个别章节的体系和内容;第五,补写了部分内容;第六,重写或改写了部分章节的【提要】、【重点问题】和绝大部分章节的【法律应用】;第七,编写了参考书目。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有的稿子字数比要求字数多出一倍多,内容非常精彩,但因总字数的限制不得不被忍痛压缩和删去。这几位作者的劳动最后并没有得到全面体现。个别章节的稿子则因交稿期限关系,最后未予采用。此外,对本书各位作者的不尽相同的写作风格和学术观点,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未予改动。 本书的各位作者,都是主编多年的学友。本书最后能得以顺利完成,要感谢各位学友的大力支持和鼎立合作。在此,对各位参编的学友和同仁,特致以衷心的感谢!在统稿中对各位学友稿件的处理,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谅解! 叶必丰 谨识 于珞珈山 2002年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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