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在出版界引起了积极的反响,这对于专心做精品出版的人来说是最大的鼓舞和激励。
宏观着眼:真正确保社会效益优先
《指导意见》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论述得十分清楚,尤其是对社会效益重要性的论述和如何加强对社会效益考核的论述都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推进。可以相信,《指导意见》对于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将会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加快出版业的转型升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十三五”期间和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出版业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实现从数量规模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加强出版物的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提升出版物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出版物的整体质量,扩大出版物的影响力尤其是国际影响力,将是我国出版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重大课题和严峻挑战。实现我国出版业的转型升级就必须树立社会效益优先的目标,加强对文化企业的社会效益考核。这是推动我国尽早实现建成世界出版强国战略目标的根本所在。
过去出版人一直说文化企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当两个效益相统一时还好说,一旦出了矛盾往往就不好处理了。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和文化企业来说,完成经济指标、取得经济效益是硬任务、硬指标、硬约束,完成不了经济指标、取得不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自身的压力就很大,处罚就很现实、直接;而文化企业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获得较大的社会肯定则是软任务、软指标、软约束,有社会效益当然很好,社会效益差一些问题也不大。社会效益影响表扬和称赞,经济效益决定升迁和收入。因此,一些文化企业和经营者尽管有很强烈的社会效益追求和文化追求,在与经济效益冲突的时候,往往也表现得犹豫不决甚至向经济效益低头。《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社会效益指标和要求要具体化、细化,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要占50%以上。这就对于确保文化企业社会效益优先有了明确的硬性规定,便于对文化企业进行考核。
微观着手:三大方面抓好细化落实
从文化企业特别是出版企业的实际来看,要使社会效益指标硬起来,关键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文化企业的主管主办部门首先要转变发展理念和管理观念,大力推进出版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大力推进出版业由数量规模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把图书内容质量、图书影响力等作为指导出版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推动出版业适应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目标要求。调整并不断完善对于文化企业及出版业的考核激励办法,突出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在社会效益优先问题上,不能嘴上说贯彻,实际不动窝;切实改变根据规模论强弱、根据品种排座次的评价激励机制。一些大型出版集团可以试行在决策层增加主要负责社会效益的领导成员,也可以探索试行设立其薪酬待遇由主管主办单位承担、不与出版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专门负责社会效益的领导岗位。
二是文化企业本身也要调整发展思路,突出社会效益目标,把社会效益优先的运行机制和考核体系尽快建立起来,让文化企业真正走到社会效益优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发展路子上来。在文化企业中,应该把社会效益评价作为党委书记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党委书记要成为社会效益考核指标的第一责任人。此外,近些年来一些出版企业在选题决策上引入企业之外的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也是确保社会效益优先的积极尝试,专家论证机制的完善特别是专家否决机制的运用,可以较好地杜绝低劣粗俗的作品出版;还有一些出版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广大读者的紧密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倾听读者建议制度,也有助于出版企业更好地根据读者的需要组织策划作品。
三是尽快建立衡量和评价出版企业社会效益的比较科学的指标体系,力求容易理解、便于操作,引导和促进出版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五个一工程”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等奖项的重视,引导出版企业积极争取获得各种优秀图书奖励;要进一步加大对优秀出版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评审和资助等方面的倾斜,逐步打破出版基金较多考虑覆盖面的做法,让真正组织策划出版优秀图书的出版企业脱颖而出;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评选优秀图书、评选优秀编辑、评选优秀出版企业的工作,树立行业学习榜样,大力弘扬出版正气;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策划编辑的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出版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策划编辑群体对国家主要任务、国际发展形势等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出版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策划编辑群体的主人翁意识。
总之,社会效益优先不是不要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是不存在的。要在追求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同时,不要让社会效益优先成为一句空话和套话。
(原文刊载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